南政综〔2008〕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南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日 南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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