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 16:39:44 浏览次数:6077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处
根据区政府会议精神,我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已由街道及所属社区负责受理和初审,需要申请的家庭请前往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咨询与办理,自2020年11月1日起我处将不再受理。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