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6/20 17:51:42 浏览次数:3509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
关于潭房共字第0000071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公告
潭房网(业务)第2012010号
房屋共有权人:建阳市麻沙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慎,遗失了潭房共字第0000071号共有权证,现特做遗失作废声明,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该遗失的房屋所有权证受理相应的房屋登记。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2年6月20日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