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党支部
    • 通知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权力运行公开
  • 商品房业务室
    • 办事指南
    • 预售信息公示
    • 楼盘项目大全
    • 商品住宅月销排行榜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二手房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二手房签约情况统计
    • 中介机构管理
    • 交易资金监管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住房保障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图片资料
    • 咨询电话
  • 行业动态
  • 网上办事
    • 附件下载
    • 业务系统
  • 公众服务
    • 开发企业公示
    • 中介机构公示
    • 保障性住房
    • 商品房
关键字
文章内容

关于潭政房字第2011316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4 15:05:33 浏览次数:3825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


关于潭政房字第2011316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潭房网(业务)第2015032号

    兹有周彩妹,房屋坐落于潭城街道中山路(华厦服装城),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潭政房字第20113161号。根据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潭执行字第2241、2242、2243、2244号,该房屋申请执行人黄伉倩、黄月英、黄月琴、黄月萍按份共有。经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告知书(2015)潭执字第1734、1735、1736、1737号证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潭政房字第20113161号《房屋所有权证》,依《房屋登记办法》第41条之规定,该《房屋所有权证》现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23日

 


©2025 建阳房地产信息网 www.jyfdc.com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闽ICP备14012821号-1
主办: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电话:0599-582257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15号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福州翔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640886
您是第189424697位访问者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