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证20031402号予以注销公告
潭房网(业务)2011009号
吴鑫书于2011年3月15日向我处申请办理坐落于童游街道嘉禾大道安居楼1#1321号房的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潭房权字第20031402号,所有权人李连芝;潭房共字第20031081,共有权人刘日钦。
我处根椐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潭执字第312-5号)及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0潭执协字第312-5号)。依法注销李连芝、刘日钦房屋所有权证。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