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5 15:05:19 浏览次数:4585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处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住[2021]5号)文件精神,在已实现建阳区住房保障部门与南平市建阳建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按照《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限制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不动产交易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建住[2021]7号)文件要求,至2021年10月25日,实现建阳区保障家庭成员名下房产信息共享延伸至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南平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形成了良好的实时信息动态监管工作机制。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