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房网(业务)第2014001号
兹有廖文星、黎秀莲,房屋坐落于童游街道富林新村,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潭政房字第20102770号。根据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潭执协字第131-2号,该房屋归竟买受人邓书勇、王圣福、叶彩红、苏文玉、陈友友、谢华兴所有。经法院证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潭政房字第20102770号《房屋所有权证》,依《房屋登记办法》第41条之规定,该《房屋所有权证》现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4年 0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