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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要对购房首付最低利率水平作出指导

发布时间:2017/3/31 9:05:08 浏览次数:2632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机构:


29日,广州市金融局组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广东银监局、广州市住建委、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广州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房地产调控新政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广州地区各家商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为正常合理的购房需求提供了必要的信贷资金支持。
  会议强调,严格贯彻落实广州房地产新政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广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全市金融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房地产调控新政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做好住房信贷的资料审核以及贷款审贷、资金发放、贷后管理等工作。金融机构要从制度、管理、操作等层面着手,以交易真实性为原则、以可确认的凭证为依据加强对住房信贷资料的审核。同时,重申各购房情形下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并对相应的最低利率水平作出指导,各金融机构要审慎把握利率定价。
  会议强调“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其中,“认房”是指借款人在广州本地的住房情况,“认贷”是指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情况。明确普通住房标准,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为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若住宅类型为别墅等,也应界定为非普通住房。
  特别明确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全市范围(含增城、从化两个非限购区域)统一执行。
  3月2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7〕11号),提高部分购房情形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工作。
  此外,会议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购房者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以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氛围,切实维护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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