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党支部
    • 通知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权力运行公开
  • 商品房业务室
    • 办事指南
    • 预售信息公示
    • 楼盘项目大全
    • 商品住宅月销排行榜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二手房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二手房签约情况统计
    • 中介机构管理
    • 交易资金监管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住房保障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图片资料
    • 咨询电话
  • 行业动态
  • 网上办事
    • 附件下载
    • 业务系统
  • 公众服务
    • 开发企业公示
    • 中介机构公示
    • 保障性住房
    • 商品房
关键字
文章内容

福州房产经纪新举措成“一日游” 中介费双方共担仍是大势所趋

发布时间:2023/7/3 9:50:56 浏览次数:2504 文章来源:中国网 李春晖    发布机构: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中国网财经6月2日讯(记者 李春晖)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文致歉,撤销了5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佣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于是,被称为“打响中介费下调第一枪”的福州新举措成了“一日游”。

  “中介费下调第一枪”变成“一日游”

  在过往的地方楼市调控举措中,不乏政策“一日游”现象。通常是在政策文件引发舆论大范围关注之后,悄然撤文。

  5月30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出台了一份行业指导意见,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同时,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

  二手房中介费过高的现象一直饱受诟病。购房者除了面对高昂的房价,还要支付高昂的中介佣金。5月8日,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要求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因此,福州30日发布的文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分析人士认为该文件意义重大,称之为“打响了中介费下调第一枪”,后续可能会带动更多城市跟进效仿。

  令人意外的是,2日零点,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再次发文,称“因对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政策精神把握不准、领会不透,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宣布撤销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的指导意见。

  楼市渐入买方市场 中介费双方共担是大势所趋

  福州二手房中介费新举措虽然成了“一日游”,但其中介费由“买方承担”到“双方均摊”的引导方向,确实有着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作为支撑。

  过去,我国房地产市场有过“房子不愁卖”的时候。万人摇号、日光盘、买房先交“茶水费”……都体现出那些年买房人的急切和卖房人的主导地位。

  “因为房地产市场经历了高速发展时期,衍生了买家单独支付佣金的收取模式。”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称。

  而近两年,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买卖双方的地位和话语权,正在悄然转换。

  当前二手房市场呈现出房源挂牌量增加、成交量减少的现象。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5月10个重点城市二手住宅挂牌量为213.37万套,环比上涨3.62%;二手住宅成交73187套,环比下降13.83%。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认为,近期挂牌房源量不断走高,一方面是因为当前政策环境较为宽松,部分业主想要将房源挂出以尽快实现置换和改善等需求;另一方面,业主对当前市场的预期并不高,持有房产的意愿较低,很多业主想要将房源挂出以尽快实现回本。

  “当前房屋挂牌量较高,市场逐步进入买方市场,中介费双边支付也是适宜之举。”王小嫱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中介费多由业主支付,如美国、英国、西班牙、俄罗斯等为卖家支付,德国、意大利、日本等为买家与卖家共同承担。

  “中介费的双边支付是大势所趋。”她表示。

(责任编辑:李方)


©2025 建阳房地产信息网 www.jyfdc.com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闽ICP备14012821号-1
主办: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电话:0599-582257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15号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福州翔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640886
您是第189336093位访问者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