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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与新合营伙伴订立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1/1/22 9:00:02 浏览次数:1432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发布机构:


1月21日,华润置地(01109.HK)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润投与合营公司惠州市润浩房地产有限公司、政浩、惠阳锦祥、华润信托及新合营伙伴就拟进行的股权转让及后续合营公司的管理订立补充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合营公司分别由深圳润投及政浩拥有51%及49%股权。在拟进行的股权转让后,合营公司将为由深圳润投与新合营伙伴分别拥有51%及49%股权的合营公司,并将继续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合营公司为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由深圳润投与政浩(根据合作协议为公司当时的独立第三方)于2020年9月成立,以获取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项目的后续开发。该土地指位于中国惠州市大亚湾区约100,000平方米的地块。合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由于政浩拟转让其于合营公司的权益予新合营伙伴,董事会认为,深圳润投有必要与新合营伙伴及合营公司订立补充协议,以就拟进行的股权转让阐明合营公司的未来营运及管治。董事会认为,订立补充协议可提高深圳润投及新合营伙伴的权利及责任以及合营公司的营运及管治基于拟进行的股权转让的确定性,但不会规定深圳润投作出任何重大额外的承诺或导致深圳润投于合营公司持有的控制权或权益减少。再者,董事会亦相信,与新合营伙伴成立合营公司可扩阔合营公司的股东基础,因而提升其多样性及可能提升其融资能力,这有利于合营公司的未来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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