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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就是吉林人!吉林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租房即可申请落户

发布时间:2020/8/27 9:00:02 浏览次数:749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    发布机构:


  “来了就是吉林人。”这句话在政策意义上得到了实现。

  据“吉林户政”微信公号8月25日消息,吉林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近日联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吉林户籍制度改革通知.png

图片来源:吉林省政府官网

  《意见》指出,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取消投亲落户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

  在此之前,天津、扬州、郑州等十多个城市已经发布了租房落户的政策,但对申请者仍有1-5年缴纳社保的要求。

  上述的《意见》中还畅通了人才和民营企业职工落户渠道,明确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力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不受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城镇申请落户。

  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受纳税额度、缴纳社保年限和经营场所等条件限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

  而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进城落户方面,《意见》也提出严格落实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政策,确保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并且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政策。

  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城乡统筹委副秘书长孙文华在26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吉林省的户籍制度改革符合国家关于放开户籍落户限制的精神要求,目前的流动人口有从原来的跨省流动向省内流动的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去年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指出,将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按照任务要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而河北石家庄亦成为全国首个公民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零门槛落户城市。

  根据《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目标,2020年吉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54%,同时实现2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吉林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27%,比上年末提高0.74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9.19%。但从全国来看,吉林省的城镇化率仍低于全国60%的水平。

  那么吉林省开放落户政策之后是否会引起较大的人口流动?对此,孙文华认为并不会。“政策都有滞后效应,但需要关注的是流动现象。”

  他指出,一方面吉林省需要严格划定城市边界,不能搞“摊大饼”建设;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调剂建设指标,对于人口流入多的城市给予一定的建设指标,对于人口流入少的则要相对控制。同时,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资源制定不同的空间规划,以特色为引领,形成区域的均衡竞争力。

  从人口总规模来看,吉林省还面临着人口流出以及低生育率的压力。

  从2016年起,吉林省的常住人口就一直处于净流出的状态,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比上年末净减少13.33万人。与此同时,2019年吉林省的自然增长率为为-0.85‰。

  受累于经济发展以及老龄化、人口流失的影响,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国平曾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东北地区城市化水平第二的地位将被中部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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