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党支部
    • 通知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权力运行公开
  • 商品房业务室
    • 办事指南
    • 预售信息公示
    • 楼盘项目大全
    • 商品住宅月销排行榜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二手房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二手房签约情况统计
    • 中介机构管理
    • 交易资金监管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住房保障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图片资料
    • 咨询电话
  • 行业动态
  • 网上办事
    • 附件下载
    • 业务系统
  • 公众服务
    • 开发企业公示
    • 中介机构公示
    • 保障性住房
    • 商品房
关键字
文章内容

好消息!4月起,海曙这些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了!

发布时间:2020/4/1 9:00:01 浏览次数:634 文章来源:海曙发布    发布机构:


推进困难群体救助项目是
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提高困难群众补贴标准
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
注意了!
海曙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了!
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海曙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了,从原来的1602元/月提高至1682元/月。
据了解,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启动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工作,新标准平均达到1621元/月,比去年提升7.1%,新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其中海曙区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682元。
2019年,我区出台了《海曙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0%确定。疫情期间,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实行“加急办”和“不见面”审批,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我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605人次,共计97.4万元,发放照护费31万元。


©2025 建阳房地产信息网 www.jyfdc.com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闽ICP备14012821号-1
主办: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电话:0599-582257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15号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福州翔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640886
您是第191463113位访问者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