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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提取公积金条件较宽 特殊情况下可以救急

发布时间:2018/7/4 9:00:01 浏览次数:927 文章来源:天津北方网    发布机构:


        低利率优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工薪族购房融资的首选途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本市已有320余万名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人士介绍,住房公积金自缴存日起按照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目前利率是1.5%。每年6月30日结一次利息,利息直接滚入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计息。在买房、租房以及偿还贷款本息时可以按规定条件和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或直接利用公积金缴存的余额冲抵贷款,从而降低月还款额,减轻还款压力。连续缴存1年以上,在天津购买住房可以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利率最高为3.25%。

  除了以上使用条件,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较宽。如职工离休、退休、到国外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定居,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本市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或外省市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对于困难职工给予了很大支持,特殊情况下缴存的公积金可以提取救急。如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均可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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